珠海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范围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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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广东省从业的下列人员: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为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保证支持力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广东省《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试点工作,珠海等大湾区9市的新业态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失业保险,符合条件的依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拓展:


  珠海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首次参加失业保险原则上以其参保前灵活就业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申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我国和省法规的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单位和个人费率之和)缴纳失业保险费。其后每年7月申报一次缴费基数,申报后本年7月至次年6月按该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申报的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收入高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以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基数申报。


  ◆首次参保时灵活就业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就业月数的平均收入申报缴费基数。停止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重新参保的,参照首次参加失业保险有关法规执行,若停保和重新参保时间在同一社会保险年度的,可不重新申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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