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821
广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办理地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2楼8、9号窗口
【办结期限】:6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鉴定对象】: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或工作人员。
劳动能力鉴定事项:
1、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鉴定;
2、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3、因伤病申请提前退休的劳动能力鉴定;
4、工伤医疗期或者工伤医疗终结期的确认;
5、难治病、重病或者较重伤病的确认;
6、伤病情相对稳定状态的确认;
7、伤情与病情关联性的技术性意见;
8、旧伤病复发的确认;
9、医疗终结后仍需停工治疗的确认;
10、工伤康复和辅助器具安装、维修、更换的确认;
11、对供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12、其他受委托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申请所需资料:
1、《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身份证;
4、伤病原始资料,包括原始病历、病历摘要、本次和历次诊断证明书等;
5、检查化验结果;
6、与伤病相关的医学影像学等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广州社保机构提出申请;
2、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到指定的诊断医疗机构作有关检查和诊断;
3、专家根据检查与诊断结果对劳动能力等提出鉴定意见;
4、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