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职工生育及计划生育待遇报销在哪办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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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保山市职工生育及计划生育待遇报销在哪办理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医保中心窗口。乘车方式: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下车,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下车,北行30米右转东行200米。


  二、保山市职工生育及计划生育待遇报销的受理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待遇的参保人:产前检查费用支付、生育医疗费用支付、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支付、生育津贴支付。


  三、保山市职工生育及计划生育待遇报销的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121号)第十四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药品费、护理费和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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