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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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河池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 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 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二、河池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条件


  无需申请人申报


  三、河池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四、河池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地址


  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3号金城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人社局56、57号窗口(全程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办理)


  五、河池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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