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为什么要强制执行(2023年最新整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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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篇文章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公积金为什么要强制执行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住房公积金必须强制缴纳吗?
  • 2、公积金是法律强制必须要交吗?
  • 3、公积金是法律强制必须要交吗?为什么呢?
  • 4、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强制缴纳的吗?为什么呢?
  • 5、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吗
  • 6、公积金是强制性缴纳的吗

住房公积金必须强制缴纳吗?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强制缴纳。用人单位在为在职的劳动者办理相关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且设立公积金账户以及每个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上,都应该是必须要办理的。因此,住房公积金实际上应当是属于强制缴纳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积金是法律强制必须要交吗?

公积金不强制,五险强制。至于大家通常理解的社会保险,只要是正规企业中的本企业员工,公司就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公积金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积金是不缴或者不缴的。应要求用人单位为职工登记相关公积金缴存情况,设立公积金账户,按月汇缴公积金。单位没有设立公积金账户的,可以限期办理;

逾期不办理的,可以处以罚款。单位不缴或者少缴公积金的,可以责令其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以住房公积金实际上应该是强制性的。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是企业的一种福利制度,是企业为了给员工买房而制定的。必须准备成福利待遇,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大家普遍理解的。这些东西是必须要付钱的。

缴费基数可以低一点,但该教的还是要教。不教,数学真的不好,因为这个被处罚的企业对企业来说不划算,企业也没办法。因为之前没查不代表没问题,现在才提出来。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如果没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的余额将计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基金可以说是可选的东西,因为公积金是五险一金中唯一可以自由选择缴纳比例的,从5%到12%不等。

因为如果这个企业规模大,愿意为员工做更好的福利待遇,可以选择最高12%的缴费比例。志愿之间的差别有多大?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个员工缴纳社保的基数是5000元一个月,5%是250元一个月,12%是600元一个月,两者相差350元,加上企业的。虽然缴费比例高,从个人扣的也高,但是企业跟着缴的比例也高,因为企业和个人是同比例缴纳公积金,进入个人账户。

公积金是法律强制必须要交吗?为什么呢?

公积金不是强制交的,五险是必须要交的,就平常大家所理解的社会保险那东西,只要是在一个正规的企业里面是这个企业的员工,那公司就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公积金它是个可选择的东西。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是企业的一种福利制度,是企业为了员工买房子做出的,一定准备算是福利待遇,5个保险,平常大家理解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东西是必须要交的。缴纳的基数可以低一些,但是该教还是得教,不教的话数学真的是差这个事情,因为这个被罚企业对企业来说不划算,企业也没有什么办法,因为之前没有查不代表没有问题,只是现在才提出来。

基金是一个可选择的东西,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公积金它是唯一一个在五险一金里面可以自由选择缴纳比例的,从5%~12%不等。因为这企业如果规模比较大,愿意为员工做更好的福利待遇的话,那就可以选择最高的缴纳比例12%,志愿者到底差了多少钱,我们简单举个例子,一个员工他一个月缴纳社保的基数是5000块钱,5%的话一个月是250,12%的话一个月是600,两者差了350块钱,加上企业那一部分,一个月差了700块钱。虽然缴纳的比例高,从个人这扣款的也高了,但是企业跟着缴纳的比例也高了呀,因为企业与个人缴纳公积金是同比例上缴进入个人账户。

年轻人要选择一个企业还是尽可能选择公积金给缴纳的,并且缴纳比例比较高的,因为未来买房子是几乎每个年轻人都要面临的问题。就算房子比较贵该买还是得买,没钱的时候买个小平米的,有钱了再换个大的,毕竟人总得有一个住的地方,一直住父母那里不合适,一辈子租房都与大多数人来说接受不了。所以公积金这东西交的多一点没坏处。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强制缴纳的吗?为什么呢?

公积金必须由用人单位缴纳,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住房公积金管理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时间内补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本单位工作人员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逾期不处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应当缴存,单位不向职工支付公积金的,逾期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度的最小流量,则涡流路流量计之类的无输出的信号,或者输出信号被作为小信号被切掉(像差压式流量计),对供给侧不利,不公正,为了防止利润流失,对于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可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的值为“约定下限流量”,并且如果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约定按收费流量计费。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不办理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查批准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以上的回答,是我个人的想法。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时,人民法院有权针对不同情形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既然住房公积金属于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性质,人民法院当然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划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从此可以确认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属于职工的个人所有的储金。

而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没有排斥或限制人民法院执行住房公积金存款,并且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2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住房公积金作为个人的预期利益,无论是否购房都将最终成为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如果用来购房或修建房屋,住房公积金将体现为相应的房屋价值,

如果不购房在条件成熟时则转换为为个人储蓄返还给个人。既然作为债务人确定的将来肯定能取得的财产,那么就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来满足债权人的利益。

公积金是强制性缴纳的吗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强制企业要缴的。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能力缴存住房公积金但不建不缴或少缴的单位,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公积金为什么要强制执行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公积金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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