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地区人均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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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吉林省长春地区人均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一是月最低工资标准
我省共划了四个档次,分别是1780元(每日80.9元)、1680元(每日75元)、1580元(每日70.45元)/1480元(每日67.3)。月最低工资标准主要是对全日制用工单位而言的。
二是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也是三个档次,分别是每小时17元、16元、15元、14元。小时最低标准是针对非全日制用工而言的。
二、长春最低工资组成部分
最低工资不包含: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最低工资包含:
个人应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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