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包含的内容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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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税收征管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包括建立自然人纳税识别号、第三方向税务机关提交涉税信息的相关条款,税制的改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那么您对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包含的内容熟悉吗?小编给大家整理如下,欢迎阅读。


  一、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的内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税起征点3500元)


  全月应纳税额<1500元,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1500元≤全月应纳税额<4500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4500元≤全月应纳税额<9000元,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


  9000元≤全月应纳税额<35000元,税率为250%,速算扣除数为1005


  35000元≤全月应纳税额<55000元,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755


  55000元≤全月应纳税额<80000元,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5505


  80000元≤全月应纳税额,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45%,速算扣除数为13505


  注:以上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经营所得适用


  不超过1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5%。


  超过15000 元至3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注:以上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3)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数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为20%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数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数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0%


  注:以上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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