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怎么缴费(2023年最新整理)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548

导语:很多朋友问到关于社保补缴怎么缴费的相关问题,本文小社宝就来为大家做个详细解答,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补缴社保怎么操作

社保补缴的步骤具体如下:

一、社保补缴的步骤如下:1、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前往户口所在地区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补缴社保;2、在社保局填写好社保补缴申请书,并提交;3、申请通过后就可以缴纳社保费用(养老保险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

二、自己缴纳社保的方法如下:1、填写好社保申请书,带上身份证和免冠一寸照片两张;2、缴纳社保费,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户口的到乡镇社保部门,城市户口的到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3、办理的时候需要准备身份证和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社保费用和申请书等资料;4、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上已经办理好的养老保险手续和身份证、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就可以。

社保卡功能会越来越强大,未来一张社保卡就将享有102项福利,这将和咱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所以积极的参保和缴纳保费是很重要的,最好连续缴纳不要中断,虽然后期可以进行补缴来弥补,但是中断缴费还是有很大的影响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交社保怎么交

个人社保补缴:个人拿现金到缴费的社保局、社保所或者托收的人才中心办理,补缴当年的按正常缴费额收取,补缴往年的由各地社保部门按情况加收补缴系数。

单位社保补缴:1、社保经办人员源悔肆带单位社保证、公章、支票或者现金办理。2、先填写补缴申请表,盖单位公章。3、由社雹轿保补缴窗口计算需要补缴的费用,当场用支票或者现金补缴。4、补缴并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当月欠费的补缴按正常单位社保缴费额收取,次月补缴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前告。

第六十三条 第一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补缴社保怎么交

个人办理社保补缴的流程是,带齐资金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直接缴纳即可。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保补缴怎么缴费的相关内容解答汇总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欢迎分享给更多关注此问题的朋友喔~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