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3万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一、赣州3万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有以下四种方式计算贷款的数额:
1、以还贷能力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ㄧ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12(月)×贷款年限。
2、以房屋价格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
3、按照贷款最高额度计算: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且符合其申请条件的,可按当地最高个人额度贷款;
4、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
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有关系,根据占比来确定n的倍数)。
二、赣州公积金购房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
(1)借款人向分中心提出申请,并将有关申报资料提交分中心审核,与分中心预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和抵押合同》。
(2)公积金贷款实行面签制度,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抵押房产或质押的所有权人夫妻双方(含共有权人夫妻双方)须带身份证原件到场办理签字手续;配偶及第三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签字的,应出具经过公证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分中心经办人员应对所有到场签字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
2、审核审批
(1)分中心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与借款人就公积金贷款的有关事宜进行面谈,并形成面谈笔录,报管理中心审批。
(2)经管理中心审批后准予贷款的,须按规定办理抵(质)押担保手续。
3、贷款发放:贷款资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给借款人。
(1)购买商品房的,贷款资金转入开发商的银行账户内;对一次性全款付清购买商品房的,贷款资金可以转入借款人的银行账户。
(2)拆迁户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或拆迁单位的银行账户;
(3)购买二手房的,贷款资金转入买卖双方共同同意的一方银行账户;
(4)购买拍卖住房的,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的银行账户;
(5)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贷款资金转入承建方或借款人的银行账户。
三、赣州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