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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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二)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三))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须为购房人作阶段性担保
(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
(六)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三个月以内;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三个月以内
(七)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对象:
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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