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本级社保转移如何申请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09

  一、抚州市本级社保转移如何申请


  1、在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参保缴费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单位办理需加盖单位公章,他人代办需本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符合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说明原因。


  3、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二、抚州市本级社保转移所需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或在劳动保障信息网下载)


  由单位或他人代办的,需本人出具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