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职工医保规定
一、企业破产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法律规定
1、国务院令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第2款之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范围。
2、国发[1998]44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6条之规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是,退休职工原来所在的企业应当继续为退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如果缴纳了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患病时,可以根据规定报销医疗费。
3、《破产法》第37条第2款之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应当先偿付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企业破产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的解决办法
1、企业破产后,与原企业职工即不存在劳动关系,医疗保险由个人自行缴纳
2、个人可以选择在户口所在街道社保所缴纳居民医保,办理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3、或者选择在存放档案职介所或者人才中心缴纳灵活就业社保,办理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存档证
4、医保一般累计缴纳满20-30年(具体年限各地医保部门规定)后,办理退休后不需缴费即可享受医疗报销。如果到达退休年限未累计满规定年限,可以办理退休后在户口所在街道社保所继续缴纳居民医保累计剩余医保年限
三、企业破产退休职工医疗保险
只要交满了医保年限,破产企业退休后医保卡每个月会有打钱的。 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划入本人个人账户(即社保卡上);
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
(1)3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3%划入;
(2)35岁至44岁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5%划入;
(3)45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7%划入;
(4)退休人员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划入。
(5)一次性趸缴余命医疗费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及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其个人账户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的4%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