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交社保怎么解除合同啊(2023年最新分享)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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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没交社保怎么解除合同啊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未交社保可以申请解除合同吗?

公司如果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法律分析

公司没交社保,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这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公司不交社保,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走正常离职手续,并且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违背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为公司员工缴纳一定比例的社保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若是出现不交现象,劳动者可以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反应或者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社保、工伤险、医疗保险等一些福利待遇,公司在员工入职期间应当进行详细说明,保证劳动者的知情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辞职的时候该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辞职的时候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首先本身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其次是只需要签署相应的辞职书,再者是需要得到领导的同意,需要从以下三方面来阐述分析辞职的时候应该正确辞职。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首先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员工而言本身就是非常不利的,这样子不利于保障自身的利益,所以既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可以自由出入公司的,只需要签署相关的辞职协议,这样子就可以顺利退出对应的公司的职务,公司也就没有相应的权限来管理自身的事务。

二、只需要签署相关的辞职书

其次是只需要签署相关的辞职协议书就可以解决对应的问题,需要到人事部门对接对应的人事经理,告知自己又辞职的需求,那么人事经理就会给自己一份表格,当事人需要用充分的理由去撰写对应的内容就可以达到辞职的目的,需要耐心等待一段时间。

三、需要得到领导的同意

另外是员工的辞职是需要经过领导的审批的,主要是公司有自身的规章制度,如果员工没有及时申报对应的辞职手续的话会造成无法顺利辞职,这样子对于员工而言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没有办法领取到对应的工资并且还无法出去找一份新的工作。

员工辞职的时候的注意事项:

应该主动撰写对应的辞职理由,这是非常重要的,并且如果是公司要辞退自己的话应该让公司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因为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对应的事宜,导致自身没有办法及时找到对应的工作,这种要求也是非常合理的,要求赔偿的过程中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

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该怎么办理离职?

1、劳动者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用人单位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在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补缴。但由于政策的原因,目前北京地区农业户口的社会保险无法补缴。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养老保险赔偿,赔偿数额的确定可参照《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北京市养老、失业保险暂行办法》(京劳险发[1999]99号)和《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京劳社养发[2001]125号)的规定。2、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辞职后能否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如果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主动辞职的,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在本案中,虽然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但由于劳动者辞职的原因并不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以其他原因辞职后再以此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司法实践中很难得到支持。【风险提示】1、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注意不要超过仲裁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劳动者应当及时主张权利,以免超过仲裁时效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2、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等原因而主动辞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在辞职原因中特别注明,以免自己的主张得不到仲裁和法院的支持。在我们办理的很多案件中,劳动者由于对法律知识掌握的不够全面,虽然自己的权利遭受侵害,却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因此,赵律师建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的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如果想解除劳动关系,应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在律师的指导下解除劳动关系,以尽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单位未交社保个人可以去社保局解除合同吗?

首先单位不给员工按时缴纳社保是一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员工可以向社保局相关部门进行举报,追究单位的相关责任并进行索赔;第二,员工可以单方解除与该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而无需到社保局。如果单位不配合,可以到社保相关窗口申请仲裁。

公司不交社保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公司不交 社保 如何 解除劳动合同 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和《 上海 市 劳动合同 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于不足额支付费,是否可以视为未按约支付劳动报酬,未作出进一步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 社会保险 费缴纳的规定,社会保险费中除了相当一部分是国家用于社会统筹外,还有相当部分是单位代缴记入劳动者帐户的,本质上属于劳动者个人收入,其性质相当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 因此,单位不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行为与不支付劳动报酬相似,应当赋予劳动者 合同解除权 。据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 此外,司法实践认为单位出资为外地员工办理落户而签订服务期协议应属有效,但当劳动者因单位不支付社会保险费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不必支付 违约金 。 二、公司不交社保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 经济补偿金 。 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 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 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上述法律赋予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并且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还应当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金的 赔偿金 。 2、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详见拙作《《 劳动争议 案件司法解释(三)》齐精智 律师 解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在本条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一般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将未缴纳的社保直接补偿给劳动者的请求,予以驳回。而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请求虽会支持,但由于社保机构明确不办理补交业务,导致劳动者的诉求在实质上是无法实现的。 而本条司法解释出台,将会对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保上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3、社保机构对用人单位的 行政处罚 。 (1)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社保机构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社保征收机构对未缴或欠缴用人单位的强制措施。 劳动法的规定,为公司员工缴纳一定比例的社保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若是出现不交现象,劳动者可以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反应或者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社保、 工伤 险、 医疗保险 等一些福利待遇,公司在员工入职期间应当进行详细说明,保证劳动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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