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险和社保怎么算(2023年最新解答)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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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篇文章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失业险和社保怎么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社保失业保险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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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的失业保险虽然能对失业人员起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作用,但领取时须符合相关规定的限制条件,领取的金额也根据每个人的缴纳情况而定。

失业保险金计算公式: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失业金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1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

2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3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个月;

3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4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9个月;

4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1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再次失业时失业保险金的计算: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按重新参加失业保险之日起计算。如前次失业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未能足期,可与本次失业时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合并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时,累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社保:

失业人员缴纳社保分为两类:一是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此类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保费,个人只需缴纳养老保险费。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此类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保费均需要由个人缴纳。

失业人员离开原单位,并已将社保关系从单位转入到个人后,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续缴社保,需要缴纳的保费有三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保险。

社保失业金怎么算

社保失业金的领取可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离职证明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并声明本人有求职意向,然后社保局审核以后,符合条件的,会发给失业金。 领取失业金 要缴纳失业险满一年。《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社保怎么算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社保缴纳计算:

社保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为个人8%,外资单位20%,省属单位18%,私企单位12%。

医疗险单位7%,个人2%。

失业险单位0.2%,个人0.1%。

工伤单位0.4%,生育单位0.85%。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一、养老保险

(一)征缴范围:

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自由职业者。

(二)征缴比例: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本市城镇户口人员。

(1)缴费基数——以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为基数,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300%以上部分不计征。每年七月进行调整。

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

从2010年7月1日起,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调整为450元/月。缴纳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标准调整为225元/月。

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的财政资金分担按照《印发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伤保险

(一)征缴范围:

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建筑施工和矿山行业工作的农村户口职工,在新参保和续保时,可以选择只参加工伤保险,暂不参加其他险种。

(二)征缴比例:

工伤保险基金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每年七月根据单位上年度工伤费用收支情况实行浮动费率制度。注:(1)收支率=单位当年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当年缴纳的工伤保险费;(2)增减率:在现标准缴费率的基础上增减;

三、生育保险

(一)征缴范围:

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目前先在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中实行。

(二)征缴比例: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7%缴纳,个人不缴费。

四、失业保险

(一)征缴范围:

在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事业、城镇个体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中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征缴比例: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城镇户口职工按1%缴纳,农民合同制职工个人不缴费。

五、基本医疗保险

(一)征缴范围

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退休人员。

(二)征缴比例

1、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个人按2%缴纳。

2、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单位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5%缴纳。

3、重大疾病补助金: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由单位缴纳,目前标准为5元/人·月。

失业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失业金金额和社保缴费基数有关系吗

失业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失业金的计算方法为:失业金就等于保险金申领时限乘保险金月派发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需求,保险金的申领时限有12个月、18个月、24个月不等,时限的周期由交费的时间来完成相对应的判定;保险金的派发标准则需参考当地的实际情况。

决定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的两个主要因素就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一般领取期限越长,发放标准越高则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越多。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失业金领取金额=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X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

1、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失业金金额和社保缴费基数有关系吗?

每个人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不同,会造成了失业保险金领取的不同。举个例子:

据了解,自2016年5月1日起,海南省将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提高160元,海口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30元。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标准为失业前12个月的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月平均工资的60%。所以,按前款标准计算的失业保险金,高于或者等于海南省一类地区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按照一类地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98%发放;低于或者等于海口市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的150%,按照海口市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的150%发放。

也就是说,失业金领取的标准大于等于当地生活标准的150%;不大于最低工资标准。另外,失业金领取的金额计算基数为个人失业前12个月的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月平均工资的60%。每个人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不同,造成了失业保险金领取的不同。

社保失业险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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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举个例子,为方便计算,以工资为6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6000*2%=120元,单位6000*8%=480元;

养老保险:6000*8%=480元,单位6000*20%=1200元;

失业保险:6000*1%=60元,单位6000*2%=12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公积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870元,单位总计为:213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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