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是如何的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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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全国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均不相同。


  深圳市2014年2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


  1、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808元/月;


  2、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5元/小时。


  企业如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员工可向各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相关知识】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意义:


  第一、促进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让全体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二、吸引劳动力资源,更好地满足我市经济发展对劳动力资源日益增多的需求。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在春节前发布信息,是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劳动者发出的明确信号,同时也便于企业统筹安排全年预算支出;


  第三、作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配套措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力促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深圳质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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