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申请流程怎么走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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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德州市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申请流程怎么走


  到窗口进行提交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条件的将会退回,当场退还的可以补正。


  窗口受理之后在一个工作日之后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组织相关人员书面审查,审查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给予合格之后做出最后决定,五个工作日。


  公布许可决定,决定不可以进行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结束


  二、德州市异地转诊人员备案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德州市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 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


  2.《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3号 );


  3.《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33号)。


  (五)规范转出流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


  (六)规范结算流程。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根据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清单,将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大类费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计算,区分参保人员个人与各项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金额,并将计算结果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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