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提取条件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819

  广州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提取条件是什么


  问:单位或职工应如何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提交证明资料?


  答: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提取转账业务(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需要提交的资料: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 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 用于核对)、《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公证书。具体可参照以下情况:


  问: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答: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办理同一套住房的二次提取申请时,应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办理同一套住房的二次提取申请时,只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不需要上述材料复印件(如果二次提取转账账号需变更的,提供变更后的转账账号(存折或卡)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问:若要办理定期自动转账,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答:办理定期自动转账的条件:1.广州市内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购房;2.符合提取条件的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时到场,并签订《定期转账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书》。


  提取业务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定期自动转账办理场所:建行、中行、工行、广州银行贷款的,分别在原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其他银行贷款的,在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