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公积金提取的流程是怎么样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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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提取是不少业主关心的问题。在三亚,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提取公积金要走一定的流程,并上交一定的材料。公积金的提取液分为部分提取和全额提取,不同的额度有不同的规定。我们一起来看看三亚的公积金提取规定吧。


  一、提取适用情况


  使用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3、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因病(本人或配偶)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销户提取: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二、提取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3、银行出具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单。


  注: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及配偶的以上1-3项资料。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职工本人签署的委托书;


  4、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使用提取所需材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税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开发商账户,购房一年内有效)


  2、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房地产转让税收证明书和契税完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须承诺半年内办理房产过户。(有效期限一年)


  3、购房改房的,需提供单位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限一年)


  4、职工参加本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供房改部门同意单位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集资建房协议书和有效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一年内有效)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发证之日起1年内有效)


  6、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当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c级房屋鉴定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或当期还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另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的附上中心和银行审批联)


  8、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需提供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支付房租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销户提取所需材料:


  1、职工退休的,需提供所在地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批准的《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或《退休证》复印件。


  2、职工出境定居的,需提供移民签证和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3、省属国有改制企业职工买断工龄的,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男满45岁、女满40岁)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合法有效的确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所在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职工调动工作的,需提供调入单位调动函或新的聘用劳动合同书(提供调入单位所属公积金管理中心账号、户名、开户行)。


  三、提取流程


  1、职工到柜台领取或中心网上下载《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职工持提取所需材料及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初审(是否是职工本人、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职工单位对《审批表》和所提供材料确认无误后,在《审批表》上作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备齐材料后送管理中心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4、提取接件人对职工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内容:所提供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是否符合提取条件),对符合提取规定的资料予以登记受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资料退回;


  5、业务经办人初审送部门领导审核,部门领导审核完报送分管领导审批;


  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直接以转账方式划转到该申请人单位基本账户或指定的还贷账户或交款账户;


  7、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由服务窗口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四、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农业户口的从业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部分提取: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但不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应还本息额。


  3、职工装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装修费用,提取额度标准按不高于300元/平方米计算。


  4、中低收入家庭职工房租占家庭收入比例30%以上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房租、物业管理费标准不高于当地平均标准),但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的总额。


  5、职工租住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但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的总额。


  6、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子女学费,但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学费总额。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医疗费和事故、灾难费用,但提取总额不超过医疗费和处理事故、消除灾难费用个人负担的部分。


  五、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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