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跨省就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资金如何计算?包含这两部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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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跨省就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资金如何计算?包含这两部分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转移资金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的,按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转移;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2006年1月1日之后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记入个人账户的储存额转移。


  2、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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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补交养老保险的这部分符合条件的人群,具体的比较流程如下(个人或者单位统一补交均可):


  1、补交之前填写好补交承诺书以及相关的申办手续,提供相关材料后,想存档机构提请;


  2、在收集到相关补交资料之后,同时填报补缴申请表,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之后就是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针对资料的现场审核,符合要求的就可以当场完成办理,针对有疑问的情况的会出具受理回执,并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针对属于单位补交的情况的,需要同时提供劳工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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