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住房公积金每月20日为贷款还款日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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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住房公积金每月20日为贷款还款日
温州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日是每月20号(节假日顺延)。如特殊情况无法正常还款的,将于25号再次发起扣款(节假日顺延)。25号仍未按时还款的,将计算逾期费用。
职工如何办理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
答:职工在正常还款1期(不含到位期利息)后,如自筹资金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的,只需将还款资金存入还款银行卡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办理;如用公积金余额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的,可通过“浙里办”APP申请办理。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为贷款还款日,无法办理。
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几成首付款发票?
答:职工以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以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除可贷额度之外的首付款发票。
异地公积金账户如何转入温州?
答:职工在温州公积金中心开设个人账户后连续缴存满6个月,且当前仍为缴存状态,可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申请将异地已封存的账户转入温州公积金中心。
具体操作:在微信、支付宝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进入小程序后,在底部菜单栏【服务】中选择“转移接续”业务,根据页面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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