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公积金怎么转移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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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临沂公积金怎么转移


  1、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调动工作单位时,需由调出单位经办人员将《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单》送调出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由调出地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办理转移手续;


  2、职工因工作关系调出本市时,需由调出单位经办人员持《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单》、职工调动证明和职工调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转移证明》,到调出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二、临沂公积金转移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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