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如何办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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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卫市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如何办理
1、受理:填报《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
2、审查: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申请资料的审查及异地就医的情况;
3、决定: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的批准;
4、送达:送达文件,通知申请职工。
二、中卫市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受理条件
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居住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继续治
三、中卫市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设定依据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四十二条: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居住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本人应在居住地选择一所县级以上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或同级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填报《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并经过业务部门批准。
四、中卫市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办理地点
中卫市社会保险和就业创业服务大厅一楼9号窗口(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105号),6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世纪花园站点上/下车。
五、中卫市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08:30-11:5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08:30-11:50,下午14:00-17: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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