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怎么办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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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淄博市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怎么办


  1、开始申请人提出申请(1个工作日)


  2、政府务中心综合业务服务区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3、社保中心缴费转移窗口审核办理(10个工作日)资料齐全,业务人员现场审核资料,并提出意见


  4、科室负责人审核(7个工作日)


  5、社保中心局领导审批(6个工作日)


  6、政务服务中心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6个工作日)不符合条件的政务服务中心是社保中心窗口,告知申请人并不予办理,符合条件的政服务中心是社保中心窗口告知并办理转移


  7、结束


  二、淄博市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法定依据


  1.《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联〔2011〕3号)全文。


  2.《关于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69号)全文。


  3.《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全文。


  4.《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7号)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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