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764

  通辽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及条件


  凡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个人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贰仟元以上、月缴存额不低于100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者集中封存的职工(不包括一年缴存一次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并重新缴存后,其住房公积金封存期可视同连续缴存期累计,满一年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所在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但单位已经按规定制定补缴计划,并按计划补缴的,可视同连续缴存。新参加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从缴存开户之日起满一年以上,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或其配偶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只能办理一份公积金贷款)。


  职工夫妻双方在通辽市行政区域内两个属地参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自愿选择其中一个属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按贷款所在地的职工夫妻双方均参加住房公积金有关条件执行。


  借款人在贷款清还后,又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继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住房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须在提取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以下简称“借款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房屋必须座落在通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自住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城建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购买自住住房和建造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和所需费用20%的首期付款,贷款的申请有效期限自相关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两年。


  (四)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配偶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承担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确有例外情况的,借款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管理中心确认。


  借款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后离婚的,其配偶也符合贷款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出具离婚证明,户口注销(迁出)手续和合法有效的财产分割清单。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贷款前已中断住房公积金缴存的;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在贰仟元以下、月缴存额低于100元的;


  (三)已提取住房公积金未满一年以上的;


  (四)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


  (五)公积金贷款有三次(含三次)逾期三个月以上记录的,或有一次逾期六个月以上记录的;


  (六)购买非自住住房的;


  (七)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的;


  (八)有其它不良债务的;


  (九)为他人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做担保,仍在担保期内的;


  (十)购买同一套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