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方式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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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方式有哪些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点击进入》》》》》》大连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系统

大连市医保账户查询:http://www.dl12333.gov.cn/_layouts/LssbWebSite/A10/ColligateSearch.aspx?type=0&p_type=0

说明:打开页面后,输入个人社会保障卡号、身份证号、密码进行查询。未设置密码使用身份证号查询

【大连市医保IC卡网上挂失】http://www.dl12333.gov.cn/_layouts/Lssbwebsite/a04/a0402/a040251/list.aspx

【大连市医保定点医院名单】http://www.dl12333.gov.cn/_layouts/Lssbwebsite/a04/a0402/a040259/list.aspx

【大连市事业单位医保账户查询】http://www.dl12333.gov.cn/_layouts/LssbWebSite/A10/ColligateSearch.aspx?type=0&p_type=1

【大连市医保药品目录查询】http://www.dl12333.gov.cn/_layouts/Lssbwebsite/a04/a0402/a040258/list.aspx

[大连医保卡查询数据由大连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供>

大连医保电话查询

大连医保局医疗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411-83709176),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等。

大连医保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医保卡号至大连医保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8-1号

办公室 电话:0411-83709176、83709198

个人帐户部 0411-83709172、83709198

个体医疗保险部 0411-83709191、83709198

大连市旅顺口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旅顺口区英武街16号

综合科 电话:0411-86616009 医疗管理科 电话:0411-86637590、86616009

金州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金州区和平路2号

办公室 电话:0411-87779033、87779030 帐户部 电话:0411-87779036、87779030

长海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华鹏大厦三楼

办公室 电话:0411-89889617 医疗保险科 电话:0411-89889617

延伸阅读:大连职工医保缴费标准调整政策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制度,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主要涉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待遇享受时间等内容。其中,将参保人员在本市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由5年调整为10年,三级医院住院医保起付标准由原先的850元提高至1200元或850元。本规定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大政发〔2011〕26号)同时废止。

怎样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规定》第十条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制度。具体如下:

(一)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后,在我市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须满10年及以上,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须满25年及以上的,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二)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未达到上述规定,属于单位欠费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欠费年度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属于其他原因的,由参保人员按照退休时上月缴费基数(无上月缴费基数的,以退休时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2004年1月1日前退休的,按照2004年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和6%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趸缴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一次性趸缴的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三)社会保险法实施时,已成立的用人单位及职工,起始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不得晚于社会保险法的公布实施时间,即2011年7月1日。

凡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按基本养老保险的起始缴费时间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起始缴费时间,最早起始缴费时间为2002年4月1日。

(四)市本级单位在职职工2004年1月1日之前和灵活就业人员2002年4月1日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其他区市县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时间,按照各区市县市级统筹时确定的时间执行。

市人社局介绍,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分为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本市单位职工2004年1月1日之前,灵活就业人员2002年4月1日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主要是为了解决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初期,临近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不足问题。随着本市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与发展,实际缴费年限已经逐步成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主要组成部分。此次修订,从维护长期在本市缴费职工权益的角度出发,将参保人员在本市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由5年调整为10年。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在本市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后,在本市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须满10年及以上,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须满25年及以上的,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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