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803

  相信大家对于工伤都有一定了解,工伤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那么,对于工伤医疗期间该享有的待遇有哪些呢?


  一、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


  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金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


  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当地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4、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按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给予1至24个月的医疗期;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


  二、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三、工伤范围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