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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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1、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3、审查/审核,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4、核准,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


  5、送达,告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成功,出具业务办结通知书。


  二、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借款人具有济南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4、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要求由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5、借款人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济南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及二手房;


  6、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政策规定首付款比例的购房款;


  7、借款人同意以所购住房或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为质押,或由集资建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不能提供担保的行政事业单位,要由该单位与管理中心签订协议,负责代扣代缴借款人每月应还的贷款本息。


  三、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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