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3万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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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南昌市3万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1)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自愿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日均账户余额×8+月均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其中:日均账户余额=每日账户余额之和/缴存天数。


  二、南昌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


  2、有较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按《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且对本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项目尚无提取使用过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4、公积金贷款用于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具有符合规定的购房一定比例的首付款;;


  6、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


  三、南昌市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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