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及流程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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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那么,洛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是什么?洛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条件?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2年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
(七)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本息的;
(八)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九)职工死亡、宣告死亡的;
(十)身患重大疾病的;
(十一)因地震、火灾、水灾、泥石流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住房损毁的家庭;
(十二)内转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十三)支付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的;
(十四)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提取人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予以审核,单位出具《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在管理中心预留印鉴;
(二)提取人持《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以及相关提取凭证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提取手续;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同时提供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单位加章,个人签名加手印)、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凡委托他人办理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受托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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