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办理材料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735
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办事指南,申请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以下办理材料:
1、《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
2、借款申请人、配偶、其他产权共有人及参与还款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
3、借款申请人、配偶、其他产权共有人及参与还款人和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注:如户口为集体户,请在复印件上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4、借款申请人、产权共有人及参与还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注:未婚者提供一寸近期彩照两张并面签未婚声明,离异未再婚者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书)。
5、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参与还款人月收入证明原件各二份(证明三个月内有效)。
6、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在省直、铁路、能源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建缴公积金的,需提供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最近连续正常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证明原件(注:借款申请人配偶若不参与贷款额度测算的可不提供)。
7、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
8、已付购房款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9、申请二手房贷款应于房屋产权过户之前提出借款申请,除应提供上述1至7项材料外,另需提供:
(1)卖方产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卖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付购房款资金托管凭证原件或已付购房款付款凭证原件及卖方面签已收妥购房资金的声明。
(4)买卖双方借款申请时面签的有效房地产买卖契约(文本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5)房产评估报告原件(由各公积金承办银行所认可的评估公司出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