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汉医疗保险缴费流程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武汉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1. 正常参保缴费时间: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 新生儿参保缴费时间:出生90日及以内(含出生当天)。
二、武汉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 每人每年缴费标准200元;
2. 新生儿医保缴费标准:当年参保费用免缴,次年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缴费;
3. 政府全额补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优抚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困难人员。
三、武汉医疗保险缴费办理流程
1. 城乡居民:携带参保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保人个人登记照片、代办的还需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本市任一街乡镇或社区村的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居民医保新参保登记手续。
2. 新生儿:携带新生儿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新生儿父母双方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新生儿个人登记照片、代办的还需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本市任一街乡镇或社区村的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居民医保新生儿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未取得身份证(或户口簿)前,可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取得身份证(或户口簿)后,还需办理身份证号补录手续。
3. 中小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登记。
4. 高校学生:由就读高校科研院所统一组织参保登记。
5. 特困人员、孤儿等:由各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参保登记。
四、武汉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方式
1. 已办理的:前往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缴费即可,也可以自行通过地税部门提供的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机、手机APP,邮储银行提供的网办平台、手机APP等多元化缴费方式缴费。
2. 中小学生、幼儿:学校统一征收参保费用。
3. 普通高校学生:由就读高校科研院所统一代收。
4. 特困人员、孤儿等:由各区人民政府指定具体部门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邮储银行网点或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手续;
5. 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参照以上方式参与缴费。
五、2018年武汉医疗保险享受期限
1. 居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 高校生: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3. 新生儿:出生之日起独立享受出生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
六、武汉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1、门诊报销标准
普通居民可持社会保障卡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就医。
大学生普通门诊由居民医保基金按照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准定额补助,高校科研院所按照支付比例不低于70%、年度支付限额不低于400元的标准,支付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具体办法由各高校科研院所制定,并报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备案。
2、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报销标准
办理了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的参保人员可选定具有门诊重症服务资格的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定点药店进行就医和购药。
3、住院就医报销比例
(1)参保居民可持社会保障卡(大学生还可持身份证)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就医。
(2)参保居民因病情需要由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往非定点医疗机构(科室)治疗的,由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手续,经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我市政策规定审核结算。
(3)参保居民因紧急抢救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异地医疗机构治疗的,或因外出务工、长期在外地居住等特殊情形在异地就医的,经报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我市政策规定审核结算。
(4)大学生在实习、寒暑假、休学等不在校(院所)期间因病住院治疗的,经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发生的费用按我市政策规定审核结算。
(5)参保居民在全国异地就医平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经社保经办机构备案或核准后,可持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具体办法按我市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管理办法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管理办法执行。
参保居民持社会保障卡(大学生持身份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医疗保险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参保居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及异地就医发生的现金垫付医疗费用,经备案或核准后,普通居民在治疗结束30日内,大学生在治疗结束9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