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何(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何办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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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很多朋友问到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何的相关问题,本文小社宝就来为大家做个详细解答,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是什么
  • 2、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 3、公积金贷款政策
  • 4、公积金贷款买房新政策是什么
  • 5、2022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是:

一、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二、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三、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

四、签订借款合同。

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七条 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第八条 贷款人发放贷款的数额,不得大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

第九条 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借款申请批准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现在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具体是政策性的 住房公积金 所发放的 委托贷款 ,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 抵押 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该贷款可由资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进程,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主要对象要由住房开发公司转向普通居民。

公积金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贷款买房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贷款额度和年限:1、提高额度计算系数。贷款额度计算系数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30%提高至50%。2、贷款提取综合计算。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与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应在申请贷款之前一次性办理。3、延长贷款年限。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二、省内异地贷款:职工及配偶一方工作地或户籍地在东营,在省内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东营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在我市申请贷款。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的,在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在我市申请贷款。省内异地贷款担保按异地贷款政策执行。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22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公积金的新政策有哪些?

1、可异地贷款买房

假设张先生在A市缴存公积金,现要在B市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

a、向B市(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咨询所需资料;

b、向A市(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中心出具缴存使用证明;

c、拿着缴存使用证明,到B市办理公积金贷款。

2、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降至二成

自2018年9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此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3、住房公积金怎么缴存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公积金住房贷款如何申请

a、职工连续足额佳偶才能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

b、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送;

c、公积金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

5、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a、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b、租住公租房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c、租住公租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物房产的证明。

公积金用途一:购房

a、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b、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c、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d、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e、可异地贷款购房。

公积金用途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的公积金的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公积金用途三:租房

a、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租;

b、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公积金用途四:父母给儿女购房

a、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b、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c、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看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公积金用途五: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a、离、退休的;

b、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c、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d、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e、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f、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g、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胡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h、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本人及配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何的相关内容解答汇总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欢迎分享给更多关注此问题的朋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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