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还在医院治疗怎么赔偿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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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伤还在医院治疗怎么赔偿


  工伤还在医疗期内的,在停工留薪期间,由用人单位正常支付工资,而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员工早退遭意外伤害可以认定工伤吗


  首先,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意外伤害,并且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工伤。


  但是,因为员工早退,所以要确认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


  其次,当前法律并未明确“上下班途中”为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所以实践中会认为早退属于“上下班途中”。


  因此,员工早退,并且时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积极去申请工伤认定。


  最后,受伤员工早退,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否认是工伤事故。对于员工早退,公司可以予以纪律处分,不能影响员工的工伤认定。


  公司因此拒绝认定工伤的,员工可以按以下处理:


  1、及时去申请工伤;


  2、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具体如下:


  (1)来自公司的证据。如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出勤记录等。


  (2)来自其他主体的证据。如你同事的证言、录音音频等。


  (3)来自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工伤诊断证明书、工伤诊断鉴定书等。


  3、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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