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亡怎么取公积金(2023年最新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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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人死了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吗?
- 2、人员已死亡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 安居客房产问答
- 3、人去世了住房公积金怎么退
- 4、人死以后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取,我老公去世了,他的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取
- 5、父母去世怎么提取公积金?西安是这样规定的!
- 6、人去世后公积金怎么提取
人死了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吗?
人死了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人员已死亡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 安居客房产问答
死亡提取条件:
1、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公积金缴存职员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有公积金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死亡提取所需资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
3、提取转账账户;
4、其他证明材料,例如继承、遗赠公证书。
【备注】:具体提取所需资料,依据本地公积金政策执行。
死亡提取流程:单位经办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公积金办事机构申请提取即可。一般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具体提取流程依据本地公积金政策执行。
人去世了住房公积金怎么退
人去世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继承人、受遗赠人公证书等),去申请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人死以后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取,我老公去世了,他的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取
在去世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其亲属可以凭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去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父母去世怎么提取公积金?西安是这样规定的!
; 现在人们的社保福利越来越多了,在五险一金中,公积金可以用于贷款买房、提取装修租房等等,如果一直不用的话,到退休也能积攒一大笔钱。如果父亲或母亲不幸去世,可以尝试提取他们账户内的全部公积金。今天我们以西安为例,介绍一下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和条件。
一、申请条件
职工在职去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二、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三、申请资料
1、死亡证明(包括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能够反映职工已死亡的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法院作出的死亡判决书等);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见下载表格);
4、继承权公证书、受遗赠公证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5、其他相关资料:两人或多人具有继承权的,委托其中一人办理提取手续,并提供书面委托书。
四、注意事项
1.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本人身份证件一致,否则应当先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2.提取人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3.办理公积金提取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否则应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4.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5.已办理“公积金冲还贷”签约的职工,应当先办理“公积金冲还贷”解约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6.死亡职工生前未办理银行卡签约的,提取资金应当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账户。
7.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8.公积金中心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有权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部门应予配合。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中心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人去世后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职工去世或被宣告死亡,一般情况下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公安机关开具的职工户口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职工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等材料,提取职工账户内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死亡提取所需资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3、提取转账账户;4、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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