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个人社保基本信息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98
一、丽江个人社保基本信息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 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二、丽江个人社保基本信息变更办理条件
参保职工提交信息准确且在对于社保经办机构参保
三、丽江个人社保基本信息变更办理材料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职工申报需包含身份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