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职工得了职业病可以工伤报销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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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江职工得了职业病可以工伤报销吗?


  职业病是职业伤害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法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职工发生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法规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给社会保险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法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法规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不再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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