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办理指南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10

  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办理指南

  公积金贷款出现逾期后,应在每月1—19号的工作日办理逾期还款手续,贷款正常后再按期还款。

  办理途径:

  (一)柜台办理:借款人持身份证到发放贷款的委托银行柜台办理。

  (二)微信办理:关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左下角-业务办理-还贷款-归还逾期。

  (三)网上办理:登陆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上公积金-个人业务入口网上办公营业中心-贷款管理-归还逾期。

  温馨提示

  公积金提前还贷

  已完成首次约定还款且无逾期,在每月的1-19日,借款人可以到贷款发放银行办理柜面还款,也可以登陆“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营业中心、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烟台一手通 APP办理线上还款。提前还款为千元的整数倍,中心不收违规金。

  >>>拓展:烟台住房公积金补缴要求

  以下情况可作补缴业务:

  (1)新参加工作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公积金的,应缴未缴的部分作补缴处理。例如,单位5月份新入职一职工,其工资8月才核定,单位在缴纳8月份公积金时为其开户,同时补缴5-7月份的公积金。

  (2)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上调,可对职工月缴存额的差额部分作补缴。

  (3)单位少缴、逾期缴存、缓缴职工公积金的。

  注:单位线下办理补缴业务,需提供《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可在中心官网下载)电子版及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

  更多信息

  1、线下办理时,系统登记的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所提供表格必须填写完整(办理缴存登记时单位账号由公积金中心提供,无需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业务需提交电子版材料的,需使用U盘、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