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额度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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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平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的: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账户余额80%,并不得超过购房款,须在契约签订、发票开具或规划许可证明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超过时间不予受理。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的:


    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应在贷款一年以后提取公积金。


    (1)偿还商业银行贷款的,每月按偿还当月贷款本息提取,并不得超过当月贷款本息。


    (2)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每季度按当季度还贷款本息提取,并不得超过当季度的贷款本息。


    (3)逾期未偿还住房公积金本息的,借款人应先以现金形式偿还逾期部分贷款,然后在申请由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不得以现金方式提取或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其他城市。


    (4)拟提前还清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提取本人或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并不得超过拟还款本息余额。


    3、职工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职工支付房租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应缴的房租。


    4、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的:


    (1)提供当年医药费收据及与职工身份关系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及重大疾病病历等资料。


    (2)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办理一次,合计提取额不超过当年医药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


    5、已婚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已婚职工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规定的存储余额。


    (3)提取时的金额合并计算,不能超过购房款,并不得超过合计账面余额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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