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怎么走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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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贺州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初审、复核、反馈


  二、贺州失业保险金申领受理条件


  1.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已办理失业告知的失业人员;


  2.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申领。


  三、贺州失业保险金申领设定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条: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失业保险金。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 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条例第三条、第二十五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


  (二)按照规定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


  (三)按照规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金的单证;


  (四)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五)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六)国家规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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