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省养老金调整上涨新消息 安徽省养老金发放标准详情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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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安徽省养老金调整上涨新消息 安徽省养老金发放标准详情


  今年1月1日起,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增加部分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以我省退休人员2021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


  按照要求,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继续统一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方案。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关怀。


  定额调整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39元。


  挂钩调整部分


  实行与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含15年),每月增加32元;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自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2.1元。同时,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5%。


  倾斜调整部分


  继续完善我省高龄倾斜方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8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其中,对2021年到达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方案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补齐至上述标准。


  拓展知识:个人养老保险有什么作用?


  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期内,可获10年固定年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固定年金期间身故,其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可由其法定继承人)可继续领取至10年,保险责任方告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领满10年固定年金后仍健在,则可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费缴费期内身故,可按要求领取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终止。


  个人养老保险费缴付方式可按月、季、年交付,亦可在投保时一次性缴清,每个被保险人月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元,年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0元。


  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分别为50、55、60、65等四档,投保人可选择自己认为最合适的档次。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满2年,如有急需,可凭单证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


  借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现金价值的70%,借款期限不得超过7个月。借款本息在借款到期时一并归还,逾期不还,借款本息达到退保金额时,保险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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