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受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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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在窗口办理次月生效,网上申报当天办理第二天生效)
(二)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申请材料:
(1)《工伤保险参保企业职工事故报告认定书》
(2)记录完整的门急病历,相应检查报告单。
(3)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4)住院治疗需要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费用汇总清单和住院病历(大病历部分)复印件医疗单位盖章.出院记录,如需转院,须事先到待遇结算窗口备案;
(5)有伤残等级,需要提供<台州市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和鉴定发票。
(6)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有效证件(驾驶证行驶证等)及由交警部门证实的双方责任赔付调解协议书,法院相关判决材料和其它相关材料。
(7)其它确需提供的材料。
三、办理流程:
提供完整材料---待遇结算窗口核定待遇(有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现场确认签字)----稽核窗口复核,同时单位盖章确认----财务窗口领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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