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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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钦州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断缴补缴申报表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职工人事档案材料(验原件)


  提供法院、仲裁院和劳动监察机构的相应文书(验原件)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断缴补缴申报表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办理机关养老)调令或任职文件


  (办理机关养老)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


  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补缴养老保险费的


  已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在编人员


  企业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企业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


  二、钦州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第七条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十五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三十二条


  社保经办机构对中断缴费的个人账户应进行封存,中断缴费期间按规定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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