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住房公积金如何应对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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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辞职后住房公积金如何应对
1、劳动者辞职后,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如果劳动者找到新单位的,则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手续。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有购买、建造、翻建、以及其他大规模修葺其用所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屋。
2、当事人辞职、离休、退休的情况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3、当事人因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况。
4、当事人离开国内选择出国定居的。
5、当事人有清偿其购房时所欠贷款,还本付息需求的情况。
6、当事人应当缴纳的房屋月租超过家庭总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清偿能力不足的情况。根据第二种情况可知,当事人辞职了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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