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海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2022海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从省社保局获悉,省本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11万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已经进行完毕,省本级累计月调整增加养老金2022.16万元,累计调整补发金额16001.16万元,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78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今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实行统一调待政策,即采取定额、挂钩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养老金调整办法。这导致原信息管理系统调待功能失效,无法进行系统批量调待。为此,省社保局抓紧研究应对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相关业务处室,抽调业务骨干,加快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改造和测试工作。于近日完成了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改造和测试工作,率先完成省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11万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
为了确保我省9月份全面完成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省社保局在组织和指导各市县开展系统数据信息清理、退休人员定期养老待遇项目归并等工作基础上,从9月8日起,分批分期召集市县社保局到该局集中调待,并做好协助指导工作。目前,海口市调待工作任务基本上完成,有望在9月15日前将调整养老金和当月养老金一并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相关疑问
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省今年调整的政策主要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同时考虑艰苦地区因素进行调整。总体调整水平达到月人均267元。具体调整办法为: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7元。
(二)挂钩调整
1.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15年以上的,在享受增加60元标准的基础上,缴费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4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以及按照青政办〔2003〕133号文件、青人社厅发〔2010〕191号文件规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且享受定额待遇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按养老金水平调整。按退休人员2022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四舍五入到元)。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按全省平均水平的1%增加。
1.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在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65周岁以上且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年满65周岁以上且具有副高职称(含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同时符合第(三)项上述两个条件的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增加基本养老金。
3.符合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的人员,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四)考虑艰苦地区因素调整
考虑我省自然条件艰苦等因素,在上述三项调整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规定予以倾斜,达不到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助到平均水平,具体补助办法按原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