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能否分割未退休一方的养老保险金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87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有些人觉得自己对象的养老保险金还很高,他的养老保险金自己也曾经帮助缴纳过,因此也需要分给自己一部分。
离婚时能否分割未退休一方的养老保险金?不能。没有到退休年龄,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条件,那么他的养老保险金是无法作为你们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但是如果他的养老保险是由你们共同财产进行交纳的话,你可以要求分割他养老金账户中实际缴纳的那部分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已经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在实践中认识比较模糊。“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经退休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将养老保险金领取到手的情况。如果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按现在的养老保险制度,将来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的具体数额无法进行预先的测算,同时在离婚时也无法实际取得这部分养老保险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