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养老保险新规详解
养老保险新规详解
日前,河南省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表示,2022年前,我省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记者了解到,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于2011年在一部分城市进行试点,永城作为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市之一,已经运行3年多。那么,此次正式出台的《意见》有哪些新规定?新规定给群众带来哪些实惠?我市的政策是否有所调整?带着这些广大群众关心的问题,记者于近日进行了走访。
缴费档次增多,多缴多补贴
“此次《意见》的出台,对广大城乡居民来说是一件好事。个人每年缴费标准由以往的10个档次调整为16个档次,最高达5000元,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缴费档次。因为个人缴费金额越多,60岁以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越大,保障系数就会越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长陈晓告诉记者。
据陈晓介绍,新规根据参保人员选择的缴费档次,设定了对应的补贴标准,对选择100元至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看似只是几十元的补贴,对广大城乡居民来说却是一件很大的惠民政策。“新规的出台,能让更多人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无论你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只要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为60岁以后的生活保障上了一道安全锁。相信会有更多的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老有所养’指日可待。”陈晓说道。
基础养老金提高,百姓受益
“每年缴了一定的养老保险,60岁以后能领取多少金额是每个参保人关心的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如何计算养老金待遇,其实计算方式很简单。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新规出台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我市于2011年进行试点时,向每位居民每月补贴5元,合计60元。新规出台后,中央的每月补贴55元标准不变,省财政每月补贴3元,我市在每月补贴5元的基础上,又增加了2元,合计65元。”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主任门玉兰说,“别小看了每人7元的补贴,仅这一项补贴,市政府每年要多拿出1680余万元,受益的是咱百姓。同时,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我市每两年会调整一次补贴标准。”
市民张玉勤今年45岁,是位个体工商户,她告诉记者,考虑到以后年纪大了能有份保障,想缴一份养老保险。那么,像张玉勤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参保,60岁以后的待遇如何呢?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主任门玉兰帮张玉勤算了一笔账。
门玉兰告诉记者,除去利息因素,张玉勤如果想得到最大的保障可以考虑年缴5000元的档次,她距离60岁还有15年,所以要缴75000元,政府补贴总额为900元,15年后个人账户总储存额为75900元。按照新规规定,60岁后每月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总储存额除以139,因此张玉勤每月最低可领取的养老金为611元,包括基础养老金最低65元和个人账户养老金546元。
门玉兰还说,对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市财政每人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30元,但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前提;对连续缴费15年的居民,每多缴一年,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2元。这些政策将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福利。
服务向下延伸,更便民惠民
随着新规出台,加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等相关部门的大力宣传,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这项利民工程。“假以时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村群众加入到城乡居民保险体系中,因此,建立完善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显得尤为迫切。”陈晓说。
“当前正是加强和完善人力资源服务设施建设的关键时期,新规定的出台,如何才能让居民更快速、更方便地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需要将人力资源部门的服务向下延伸,让服务更便民、惠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副局长庞伟激动地说道,“只有健全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层工作网络,各乡镇(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配备专职人员,各村(居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配备协管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工作效率才能提高。”
陈晓表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将不断完善市社会信用数据信息平台居民身份认证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依托市、乡(办事处)、村(居委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突出公共服务功能,大力推进新的服务方式,构建全方位、一体化的经办服务体系,真正实现“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