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购买房改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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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阜阳购买房改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1、购买公有住房审批表或集资建房界定产权比例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2、集资建房产权比例计算附表原件及复印件;


  3、房改办出具的交款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阜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


  6、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


  7、提取配偶及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合法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阜阳市购买房改房提取公积金设定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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