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
省人社厅召开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视频会
5月12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视频会,重点部署我省202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和当前养老保险其他几项重要工作。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社保中心主任侯仲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社厅副巡视员万庆华同志主持会议。省人社厅机关有关处室、省社保中心,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同志在南昌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区)人社局分管局长、养老科(股)长,社保局局长、分管局长及业务科(股)长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侯仲华副厅长强调,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的第十一次连调。在经济增速放缓、人口老龄化加速、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压力增大的情况下,中央做出继续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决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对于增加企业退休人员收入、改善退休人员生活、促进公平、维护稳定有着积极的作用。
侯仲华副厅长要求,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在5月底前完成养老金调整工作;要积极筹措资金,协调好银行、邮局等基本养老金代发机构,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5月底前基本发放到位,确保把好事办好。
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一连调” 5月底前发放到位
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待标准按照略高于全省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5月12日,省人社厅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各地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在5月底前发放到位,最迟不超过6月15日。这是我省连续第11年较大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对象,为全省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此外,我省规定按年龄缴费参保的退休人员,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70周岁的人员全额参加高龄倾斜调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以及 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在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每人每月再适当加发生活补贴并随同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