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是城市职工参加工作的一种福利,公积金在和房有关的事情上能起到很大的帮助。那么如何才能使用公积金呢?住房公积金怎样才能支取呢?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才可以被允许支取呢?
一、 住房公积金的支取条件和所需材料
公积金的支取使用是有条件的,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购买自住住房。需申请人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建造自住住房。需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用于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申请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需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需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申请人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需申请人提供迁移证明;
9、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需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用于支付房租。需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1、申请人首先将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交到单位进行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会统一印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申请人填写完申请书后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则不予批准。
3、审核通过之后,管理部会依据资料录入相关信息,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人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印章。
4、确认办理后,申请人需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5、以上程序办理完毕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会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核对无误后并将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住房公积金余额划入申请人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三、 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公司: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现(曾)就职于(公司),现申请贵司协助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本人相关提取信息如下:
1、用于公积金提取的本人户名的银行卡(存折)为银行的卡(存折),账号为: 。(必填)
2、房屋地址:,总房价(或租房发票金额):元。(购房和租房人员必填)
3、联系方式:手机:,电子邮箱:。(必填)
为保证提取工作顺利进行,本人承诺:
1、上述信息准确无误;
2、 如提交本申请后,上述银行卡(存折)信息发生任何变化,将及时通知贵司,并填写《卡片遗失帐号变更申请书》提交贵司。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