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一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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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一览


  中山市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


  1.职工离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人员


  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拓展知识:


  中山公积金非销户提取条件


  1、职工本人需要购买、自建、大修自住房屋的


  2、职工本人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3、职工本人租赁住房的


  4、职工或家庭成员涉及大病医疗的


  5、职工本人申请住房贷款用于购房的


  6、在我市已有房产且没有办理其他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的,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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